[金色独家 胡继晔:传统货币创造三大来源在数字货币时代同样适用]
新西兰央行周二发布了一篇探讨发行央行数字货币利弊的文章,文章指出加密货币的本质——将与现金一起使用,需要有一个固定兑换现金的汇率,不带利息,并且资产负债表不能为负。
金色财经就此事采访到北京市法学会互联网金融法治研究会副会长胡继晔,他指出,中国人民银行自2014年起已经组建了专家团队研究法定数字货币的一系列问题,新西兰央行文章中提及的模式很可能成为我国采取的模式,究其根源是数字货币与现有的货币体系没有本质的区别。但要注意,主权数字货币和现有的比特币、以太坊、瑞波币等非主权数字货币是有本质的不同的。
数字货币迫在眉睫,为了实现人民币的货币主权,发行数字货币是顺应时代潮流之举。传统金融学当中货币三大来源是贷款需求、政府财政赤字的需求、外汇的增加量需求。传统货币创造的三大来源在数字货币时代同样适用。数字货币的贷款需求满足区块链企业在整个金融科技领域的发展;当政府有了数字方面的财政赤字时,同样可以发行数字货币,目前国债发行也采用了无纸化模式;外汇储备是人民币发行的重要来源,占据人民币发行的70%以上,基于数字货币的外汇储备需求愈发重要。
监管层面,央行实施宏观审慎和货币政策双支柱的监管框架,这可以实现对数字货币的监管。
现有的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等都可以对数字货币进行监管。发行数字货币是应有之义,至于何时发行和如何发行可以参照实物货币发行的一些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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