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建鹏:建议给予元宇宙中合法取得的数字资产明确的法律保护]4月14日消息,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邓建鹏发文《元宇宙及其未来的规则治理》。文章称,当前法律对于元宇宙中的数字资产的保护还不够明确,元宇宙经济体系可能存在过度投机,一些数字资产可能存在证券性质,部分数字资产具有货币替代功能,商业交易存在等问题,这需要“社区”良好的规则治理,同时也需要受到现实世界的法律塑造。文章称,未来,法律应规定元宇宙中合法取得的数字资产等同于网络虚拟财产,也就是要给予明确的法律保护。对中国用户而言,各类数字化支付手段在元宇宙中如何实现统一交易将是一个严峻的问题。特别是目前国外主流元宇宙项目中产生的交易主要以该项目发行的数字资产计价,或者以主流数字资产计价和交易,这可能涉嫌突破我国现有金融监管政策,为国内商业机构或个人参与主流元宇宙项目带来现实的法制障碍。如何鼓励中国企业进军元宇宙,保障其未来的商业利益,需要协调相关监管政策。(人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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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 | 邓建鹏:区块链监管立法,不妨“以链治链”:11月1日,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邓建鹏在新京报刊文《区块链监管立法,不妨“以链治链”》。文章表示,金融领域是区块链应用的一个重要区域。当前,虚拟货币的法律定位模糊,负面影响了监管政策。政府将区块链技术作为监管技术,对监管机构及整个社会都有好处──降低合规和执法成本,法律自动执行,减少法律文本固有的不确定性。如果这些系统获得主流应用和政府支持,将促成建立一个新的监管框架。在简单的禁令式监管之外,这一思路为中国提供了极为有益的启示。政府在把握鼓励金融科技创新与风险控制平衡点的前提下,监管思维应及时跟进,推动区块链技术与监管技术的融合。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与风险防范长效监管机制和国际经验考虑,中国应尽快推动区块链领域的谨慎监管。[11/1/2019 12:00:00 AM]
声音 | 邓建鹏:FATF指引是对“虚拟资产”的明确判定 中国监管当局应参考其财产性质的认定:就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的新指南中央财经大学法学教授邓建鹏谈到以下四点:
1. 这一指导性文件的发布说明在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倾向于把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看作是有典型金融属性的虚拟资产,认为其在恐怖主义融资和方面有相应应用,未来甚至可能扩大;
2. 这份文件以及国际范围内的明确认定,对中国监管当局提供了很强的建议:承认它具有典型的金融属性和金融风险,以及未来在相应立法和司法解释中,正面承认它具有典型的财产性质。以此为基础,在立法和司法解释里面,应该考虑承认,在实践中它部分具有私人货币、或近似国外货币的实质与功能。
3. 基于上述的认可或者承认,国内立法和司法解释应及时回应,考虑做出相应修订,一是在反恐融资和反方面将虚拟货币纳入其中,同时对虚拟资产合法持有人的正当权益,在法律和司法上给予明确保护。
4. 这个指导性文件对于虚拟资产的正常发展和健康使用有积极作用,为各国的立法提供指南,为各国如何有效打击相关的违法犯罪提供参考建议。[6/22/2019 12:00:00 AM]
声音 | 邓建鹏:中国应尽快推动区块链领域的谨慎监管:5月21日讯,今日,中央财经大学法学教授邓建鹏在《区块链监管的未来之路——深度思考》一文中,就区块链监管给出了7点建议,他表示,其一,我们首先建议监管机构加强国际协作,强化国际监管。其二,开展ICO监管沙盒园试点,降低ICO风险。其三,明确虚拟货币法律界定,根据分类具体定性。其四,未来证券领域考虑增加募集资金小额豁免制度,同时在立法上扩大“证券”的概念内涵,以适应时代变化。其五,强化合格投资者门槛与投资者风险教育。其六,监管者应调整思维,以及对未来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监管措施赋予充分合法性。最后,政府在把握鼓励金融科技创新与风险控制平衡点的前提下,监管思维应及时跟进,推动区块链技术与监管技术的融合。此外,相关监管手段既包括柔性约束,也包括硬法规制。[5/21/2019 12:00: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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