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无内地银行账户短期来华境外居民可开立数字人民币钱包]7月16日消息,央行表示,没有银行账户的社会公众可通过数字人民币钱包享受基础金融服务,短期来华的境外居民可在不开立中国内地银行账户情况下开立数字人民币钱包,满足在华日常支付需求。(新浪区块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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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央行:虚拟货币被利用成为跨境清洗资金的新手段:最高检、央行联合发布六个罪典型案例,包括利用虚拟货币。2015年8月至2018年10月间,陈某波开设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发行虚拟币,通过虚假宣传诱客户在该平台充值、交易,虚构平台交易数据,并通过限制大额提现提币、谎称黑客盗币等方式掩盖资金缺口,拖延甚至拒绝投资者提现。利用虚拟货币跨境兑换,将犯罪所得及收益转换成境外法定货币或者财产,是犯罪新手段,数额以兑换虚拟货币实际支付的资金数额计算。虽然我国监管机关明确禁止代币发行融资和兑换活动,但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采取的监管政策存在差异,通过境外虚拟货币服务商、交易所,可实现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的自由兑换,虚拟货币被利用成为跨境清洗资金的新手段。(新浪财经)[2021/3/19 11:08:02]
中国央行:为提高银行永续债的市场流动性,支持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中国央行:为提高银行永续债的市场流动性,支持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2020年4月21日(周二)中国人民银行将开展2020年第四期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本期操作量为50亿元,期限3个月,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固定费率数量招标,费率为0.10%,首期结算日为2020年4月21日,到期日为2020年7月21日(遇节假日顺延)。(中国央行)[2020/4/21]
声音 | 央行:加密资产定义为民间金融资产并存在众多风险:近日,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中,央行特意将加密资产单独列出。报告指出,加密资产是一种民间金融资产,其价值主要基于密码学及分布式记账等技术。加密资产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随着加密资产相关领域的发展侧面反映了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兴起,但无序发展导致整个市场投机色彩浓厚,给、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带来便利,欺诈发行、庄家控盘等问题频出,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需引起警惕。[201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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